欠稅460萬元被留置 怕管收6歲兒乏人照顧急籌款辦分期

欠稅460萬元被留置 怕管收6歲兒乏人照顧急籌款辦分期
欠稅460萬元被留置 怕管收6歲兒乏人照顧急籌款辦分期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/台北報導

經營電信公司的鄭姓男子,由於公司滯納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罰鍰及民國106及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,經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,還積欠約新台幣460萬元。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,鄭姓負責人將公司銀行存款轉出,拒不繳納罰鍰及稅款,今年8月31日依法暫時留置,準備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。鄭男見狀表示,女兒前一日才剛上小一,管收將有不便,緊急向親友籌款,當天先繳納370萬元,剩餘約90萬元辦理分期繳納,並找來姐夫書立擔保書作保後獲釋。

新北分署表示,鄭男經營的電信業公司,因於民國107年間虛報進口貨物名稱,進口未經公告准許輸入的中國物品及有害事業廢棄物,涉及逃避管制,遭關務署基隆關,依海關緝私條例裁罰372萬餘元。另外,還滯納106及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約87萬餘元,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,查扣鄭男銀行存款,僅徵起1萬餘元,尚欠約460萬元。

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,鄭男於基隆關查獲後,於民國107年10月間向基隆關出具同意書,知道公司的非法行為將被裁處罰鍰,卻在三個月期間,將營業收入及貸款所得,分次轉帳至鄭男自己的銀行存款帳戶,合計約2000萬元。另外也多次提領現金,合計約450萬元,隨即結束公司營業,企圖規避執行。

新北分署表示,鄭男於去年6月28日到場向行政執行官表示,提領現金是為購入手機販售,因對方只收取現金。今年7月20日到場又改口表示,提領現金是用以償還錢莊債務等。8月31日鄭男再度表示,轉入個人銀行存款帳戶的公司資金,都用來償還個人向朋友及地下錢莊的借款了,卻無法舉證,證實這些說法。

新北分署表示,行政執行官訊問後,依法將他暫予留置,準備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。鄭男一聽到要進管收所,立刻表示女兒才剛上小一,被管收後擔心女兒無人照顧,馬上向親友籌款,約莫三小時後先籌來300萬元現金,再找來鄭男姐夫以二張信用卡刷卡繳納70萬元,最後剩餘約90萬元,辦理分期繳納後獲釋。

新北分署呼籲,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,於移送執行後並應自動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,切勿心存僥倖,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,輕忽新北分署強力追討惡意欠稅的決心。

照片來源: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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